欧盟成员国通过了 "FuelEU Maritime"法案
2023.07.25 14:58 环境
7月25日,欧盟成员国一致通过了“FuelEU Maritime”海事法规。7月12日,欧洲委员会也投票赞成该协议。
新要求适用于总吨位超过5000吨的船舶在欧盟成员国境内的港口进出或停留。此外,从2030年起,集装箱船和客船必须使用岸电,航运业将特别提倡使用可再生能源合成燃料。
联邦交通部长沃尔克·威辛(Volker Wissing) 博士:
我们最近在联合国层面实现了海事气候保护方面的突破,现在我们正通过"FuelEU Maritime"倡议在欧洲层面推动向气候中和航运的实际转变。该法规草案对技术持开放态度,并考虑到了海运业的特殊竞争条件。其主要目标是增加对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需求,并持续使用这些燃料,从而有效减少海运业的温室气体排放。该倡议有望在实施《欧洲航运气候变化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联邦环境和自然保护部部长施苔菲·雷姆克(Steffi Lemke):
如今,欧盟已经为在海运中加强气候保护和使用可再生燃料制定了果断的方针。航运公司未来将继续依赖燃料,因为电力驱动还不能用于长途运输。因此,在海运中,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电动燃料是一种明智的气候友好型替代品。通过新的要求,欧盟为制造商和船运公司提供了必要的规划保障,推动了现代技术的发展,并为海运可再生燃料进入市场做好了准备。但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令人遗憾的是,化石燃料和核能也被允许作为一种合规选择。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和消费者保护部(BMUV)将继续倡导使用主要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合成燃料,以实现海运的气候中和。
FuelEU Maritime制定了欧盟范围内的统一规则,以限制船上能源使用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因此主要是燃料。适合55国的一揽子法规规定,欧盟的航运业必须从2025年起减排 2%,从2030年起减排6%,从2035年起减排14.5%,从2040年起减排31%,从2045年起减排62%,从2050年起减排80%。温室气体强度减排目标是根据2020年船舶能源消耗的平均温室气体强度设定的。所有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均根据生命周期法(即所谓的"WtW"法,包括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进行评估。所有燃料都被允许作为一种合规选择;因此,该立法倡议是技术中立的。
合成燃料的使用受到一个特殊机制的激励:如果2031年,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合成燃料(即所谓的"非生物源可再生燃料",RFNBO)在燃料组合中的比例不超过1%,那么从2034年起,这些RFNBO燃料2%的强制性最低配额将自动生效。除使用替代燃料外,《燃料欧盟海事条例》还规定,在成员国境内港口停靠的集装箱船和客船必须使用岸边供电或替代性零排放技术进行船上能源供应。
本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但某些条款除外,这些条款自2024年8月31日起适用。
欧盟成员国通过了 "FuelEU Maritime"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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